有關本府民意調查,若屬市政綜合性問題之民意調查,如民眾對本府施政滿意度、各類問題解決之優先順序、市政決策評價等牽涉跨局處業務之民意調查事項,由本會統一辦理;非市政綜合性問題之民意調查,由各機關依業務性質需要,訂定計畫並編列預算執行。
- 調查工具:本會自行辦理之本府民意調查,係以電話訪問作為調查方式,由本府購建電腦輔助電話調查系統(CATI)作為調查工具,自行招募電訪員執行之。
- 調查規範:本會長久執行以來皆謹守民意調查學術規範,相關作業流程亦比照民間專業調查單位,而題項皆依公共行政、民意調查相關專家學者之指導設計,部分題項亦已模組化設計,可作為市政長期發展參考。
- 調查流程:由本會進行問卷擬定,交由本會自建電訪中心執行。調查專案執行完畢,由本會進行統計分析並簽陳市長核定後,發函議會及周知本府各局處,最後公布於本會網站民調資訊專區。
有關本府民意調查問卷設計,係依照市府當前重大政策、重要市政議題等決定調查議題,由本會依據民意調查學理、學術規範相關原則,進行調查題目初擬,必要時邀集民調議題相關局處召開調查問卷討論會。
- 抽樣方法:採系統隨機抽樣,以系統內建臺北市住宅電話為母體,作系統加尾數2碼隨機代換。由於手機盛行且有部分受訪者為純手機族,亦會選擇適當議題執行手機民調。
- 樣本代表性檢定:依據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公布之臺北市人口組成,以無母數卡方檢定及「多變數反覆加權法」(raking)針對性別、年齡、教育程度及戶籍地等變數進行加權,使調查樣本比例分佈符合母體結構。
- 拒訪數:本會採用最嚴格之拒訪定義,只要確認該電話有人接起,無論是聽完開場白沒說任何話就掛掉、一開始就明確拒訪或訪問進行中拒訪,皆視為拒訪。
本會歷次調查結果皆函送本市議會,目前調查資料公布於本會網站、業務資訊、民意調查專區,資料已回溯至民國96年,若有相關問題,請洽詢本會02-27208889轉2270張企劃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