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14年節電計畫成果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
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14年節電計畫成果 一、節電計畫本會依據「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提升計畫」(113年—115年)積極推動節電措施,並於本會網站自行公開節電工作相關規劃、實施作法及節電執行成果。 二、實施作法依「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員工師生節約用電公約」,採取下列節電措施: (一)下班後離開辦公室關閉不使用的電器。 (二)午休或暫時離開座位,隨手關閉照明及辦公室電器,減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。 (三)辦公電腦設定節電模式,當停止運作5~10分鐘後,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。 (四)影印機、印表機等公用設備,於非上班時間關閉電源,減少待機電力。 (五)辦公室區域新購電器需為節能標章或1級能效標章產品。 (六)辦公室區域採用 LED 燈具做為照明設備。 (七)利用窗簾或遮陽設備,減少太陽輻射熱進入室內,降低空調負荷及用電量。 (八)發現電器、照明設備故障或異常請立即通報管理單位修復。 (九)上、下樓層以步行代替搭乘電梯。 (十)減少不必要的列(影)印,多採用雙面列(影)印或電子化文件。 (十一)電腦及螢幕關機後再關閉延長線電源,節省待機用電量。 三、節電成果本會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,每半年於本會業務會議檢討辦理情形,以每年用電量較前一年減少百分之一以上之目標。經檢視114年節電成果已達既定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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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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