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市民智慧客服系統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事項
- 發布機關: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
一、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為提供更優質之話務服務,將規劃導入語音轉文字等新技術。為進一步保障民眾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知悉各項權益,本會訂定「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市民智慧客服系統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事項」,以揭示相關資訊。 二、前揭聲明屆時將配合功能上線期程同步置於本會網站「個人資料保護專區」。民眾透過網路電話或傳統電話進線時,亦將分階段上架個資聲明,於使用過程揭露並取得同意與否,以提升透明性。 三、上開聲明,詳如下方內容。 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市民智慧客服系統 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聲明事項 臺北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為提供您更快速、便利之市政服務,並維護雙方權益,透過傳統及網路電話撥打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(以下簡稱1999市民熱線)之專人服務時,過程全程錄音並由系統自動轉換為文字,其錄音檔案資料將用於內部服務優化、教育訓練及提升語音轉文字辨識正確率。其內容可能涉及您個人資料,本府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及相關規定,告知您下列事項: 一、蒐集單位 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二、蒐集目的 蒐集服務過程錄音檔案之特定目的係為1999市民熱線督導管理及提升話務服務品質等工作,並提升語音轉文字辨識正確率。 113陳情、請願、檢舉案件處理 135資(通)訊服務 136資(通)訊與資料庫管理 137資通安全與管理 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 175其他地方政府機關暨所屬機關構內部單位管理、公共事務監督、行政協助及相關業務 三、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依服務項目性質不同,錄音檔案可能包含下列類別: C001辨識個人者: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、地址等。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:身分證統一編號,僅限特定實名制陳情類別登錄。 四、個人資料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 (一)利用期間:自錄音檔案及轉譯文字檔案資料蒐集日起算5年,期滿後定期刪除。 (二)利用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 (三)利用對象: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、臺北市政府資訊局。 五、利用方式 1999市民熱線導入語音轉文字、AI等技術輔助服務過程,並使用錄音檔案回饋系統改善訓練。通話過程之錄音檔案存於本府地端設備,作為1999市民熱線作業流程之內部服務優化、教育訓練及提升語音轉文字辨識正確率,處理過程中採取必要之安全維護措施,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府相關資訊法規進行保護,以保障當事人權益。 六、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第3條,得就個人資料依法行使之權利 當事人得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正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、請求刪除。但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0條但書及第11條但書之特定要件時,本府將駁回申請,並告知原因。相關行使方式及申請書,請參閱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網站之「個人資料保護專區」,或致電1999市民熱線洽詢。 七、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 您可選擇是否提供相關錄音檔案用於內部服務優化、教育訓練及提升語音轉文字辨識正確率使用,若您不同意提供,通話內容僅進線錄音且單純文字轉譯,不影響使用1999市民熱線服務之權益。 八、聲明修訂 倘因法令修正或政策調整需為修訂時,將於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網站公告最新內容。 若您對上述聲明事項有任何疑問,歡迎洽詢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。 公告日期:114年9月30日
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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